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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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询问)笔录规范问题

  制作笔录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一项重要的程序,一方面要符合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要求,另一方面要能在其客观再现的案件事实中挖掘到案件定性和定量所需要的内容。因此,内容详实和格式规范是其不可缺少的两大要素。笔录的内容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1、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被调查(询问)的缘由以及向被调查人(被询问人)释明不如实回答的法律责任、是否要求调查人回避等问题;
  2、被调查人(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当事人家庭结构情况为弹性要素,视案件的性质而定;
  3、违法的基本情况
  ①违法对象坐落、四至、面积和地类;
  ②违法对象规划的符合性;
  ③违法对象取得方式、补偿标准;
  ④违法建设的起止时间和工程建设程度,建设用途;
  ⑤违法行为形成过程及成因; 
   ⑥查清违法主体及其相关参与者。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校对、签字等。
  要求各基层单位在从事执法监察工作中,严格按此意见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