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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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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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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县第二届土地招商推介会招商引资项目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的通知关于对我县第二届土地招商推介会 招商引资项目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的通知 各国土所(分局)、机关二级机构及局属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县第二届土地招商推介会取得圆满成功,激励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强势招商的工作热情,营造宣传枞阳、推介枞阳的良好氛围,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县第二届土地招商推介会招商引资项目系统内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第二届土地招商推介会推出地块及其具体情况已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安徽日报》、《新华日报》、县电视台等媒体上予以公告)。 一、奖励对象:系统内干部职工。 二、奖励范围:在推介会现场拍卖会中成功竞拍的法人或自然人(不包含在枞阳县注册的公司),并经该法人(或自然人)书面确认的招商引资有功人员。 三、奖励标准:奖励金额为该项目土地出让金的0.5‰,且单个项目奖励最高额为2万元。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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